公司出更表問題.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 閣下陳述的情況, 貴公司屬非固定性休息日,按法例僱主需在該月開始前需將該月休息日通知僱員,否則違法。至於期間的正常工作日上、下班安排(編更),法例並無相關的規定。假若 貴公司每次編更只通知七天的安排,而僱員無法得知另外21天期間的休息日日子,則僱主經已違反《僱傭條例》中非固定性休息日的安排。
如有需要 閣下可到工作地點的勞工處申訴,勞工處可介入巡查 貴公司是否有違反法例的情況並作跟進。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