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應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
假設 貴公司合約規定僱員每週享有兩天休息日並屬有薪,基於10月2日至8日已達7天,符合享有休息日的規定,而 貴公司需就休息日支付薪金。至於工資多少問題,則需 閣下提供該僱員每月薪酬是多少才能回答。一般而言,當月工資計算公式為:月薪 / 當月日數 X 僱員工作日數* = 所得工資#。
*包括有薪休息日或假日
#計算當月薪酬,各公司可能各有做法,有的除以當月日數;有的除以30天;有的年薪除以365天。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