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過試用期請無薪假扣休息日人工
合約有訂明試用期內所有請假會視為無薪假,並於月薪扣回請無薪假的薪金。
現在未過試用期, 請了無薪假11天(6-16/9), 是否可享有星期六日(8-9, 15-16/9)共4天的人工?
還是因為整段日子11天(6-16/9)都未有任何工作日, 所以公司可以11天都扣薪?
謝謝!
合約有訂明試用期內所有請假會視為無薪假,並於月薪扣回請無薪假的薪金。
現在未過試用期, 請了無薪假11天(6-16/9), 是否可享有星期六日(8-9, 15-16/9)共4天的人工?
還是因為整段日子11天(6-16/9)都未有任何工作日, 所以公司可以11天都扣薪?
謝謝!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而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應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而《僱傭條例》中並無「無薪假」條款,批准與否全由公司或僱主決定,即以雙方協定為準!
所以,要回答 閣下的問題,首先要釐清休息日是否有薪? 第二則要知道 閣下請無薪假前有否與僱主達成雙方協定,例如無薪假期間的休息日無薪?
請 閣下提供更多資料,我們才能準確解答。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