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先通知僱主手術日期之休息日安排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病假與有薪年假重叠處理如下:
‧假若年假先開始,則為年假,僱主並不需要另補病假及疾病津貼予僱員
‧假若病假先開始,則視為病假,僱主需另補有薪年假予僱員
至於休息日與病假重叠,視為休息日,是否享有疾病津貼則要視合約規定休息日是否有薪而定,僱主不需要另補病假。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