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後無左日大假? by joanna , Wednesday, November 07, 2018, 09:30 (2683 天前) 本人 10月25日辭職,一個月通知到 11月24日,一年有 14日大假, 今年 2月5日入職,已放了 6日大假 請問 10月25日 至 11月24日是否享有一日大假?HR 話只計到辭職個日,一個月通知入面唔會有大假 Thank you.
辭職後無左日大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November 27, 2018, 19:35 (2662 天前) @ joanna 多謝閣下查詢。現引《僱傭條例》原文如下: 6.以通知終止合約的情況 (2A) 在不損害第41D條的規定下,僱員根據第41AA條有權享有的年假,不得計算在第(2)款所訂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由1984年第48號第4條增補。由1990年第53號第5條修訂) 法例條文中「一個月通知入面唔會有大假」,但如勞資雙方協商議定,共達成共識,亦可以優於法例,安排僱員於通知期內放取有薪年假。 不過,終審法院於二○○八年審理的一宗民事上訴案件(案件號碼:FACV7/2008)的判決,指上述限制並不適用於僱員辭職的情況,僱員在辭職時有權選擇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法定的年假。然而,由於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不同,並不能一概而論。如有爭議,最終須交由法庭作出裁決。 另下,閣下自入職日期(2月5日)起至終止僱傭日期(11月24日)為止,共293天。按比例當享有11.24 天,即12天有薪年假。由於已放取6天,故尚餘6天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