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我 ! 沒寫離職單 = 沒有人工出嗎?
我在10月15日便利店(711)正式上班,在10月31日Whappsapp 群組表明離職。但是我沒有寫離職單,現在11月7日還未有糧出,由離職到現在已經7日了,是否一定要寫離職先會有人工???
我是PT 的 不是全職合約,而且合約內容已經忘了。
還有上司星期四,打過比我叫我寫離職單,又叫我不如再繼續做下去,但是我說不了。
我到底要點做????繼續等還是打比勞工處?? (這是我是第一份工。)
我在10月15日便利店(711)正式上班,在10月31日Whappsapp 群組表明離職。但是我沒有寫離職單,現在11月7日還未有糧出,由離職到現在已經7日了,是否一定要寫離職先會有人工???
我是PT 的 不是全職合約,而且合約內容已經忘了。
還有上司星期四,打過比我叫我寫離職單,又叫我不如再繼續做下去,但是我說不了。
我到底要點做????繼續等還是打比勞工處?? (這是我是第一份工。)
我以前都做過 711, 就算無簽離職, 都會出糧的,
你係 part time, 就算當你未辭職, 佢都要出10月的糧比你, 除非你未比晒銀行戶口資料公司, 佢哋出唔到糧比你啦.
不如你搵多次店經理, 問下佢個情況啦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而試用期內的首個月是無需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僱主須儘快支付僱員應得的所有解僱補償,包括工資。除遣散費外,僱主最遲要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7天內支付解僱補償。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解僱補償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基於 閣下提供的資料不足,未能準確解答。現我們只能作一假設,假設 閣下有試用期,10月31日以WhtasAPP電子訊息*作即時辭職,即僱主需於11月7日或之前支付工資,否則違法。
*WhtasAPP電子訊息理論上屬書面合約形式,但要留意對方(僱主/上司)是否有作出回應或回覆動作,如OK、收到字眼,否則未必被視為有效通知。
我們建議閣下先向僱主表達法例的要求,避免違法被檢控。如有需要才透過勞工處、勞資審裁處等法律途徑解決。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