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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時間替上司外出做私事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July 19, 2014, 11:09 (4248 天前) @ wong

多謝閣下的查詢,上司在辦公時間內要求員工做非工作範圍的事情,因而引發起事情的爭議,例如閣下所述說的事情,故此閣下亦需向上司表明如發生事情時的責任誰屬問題。若工作中不聽從工作指示是指僱傭條例內的嚴重指控,必須釐訂清楚公事與私事的分別,因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在僱傭保障中可向僱主提出補償申訴。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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