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佣金計算
現時工作已簽訂一年合約,合約中列名成功完成一張單則可獲一定佣金。
佣金在下一個月發放,但公司完成意思是指需跟進及完成整張單,每張單涉及服務年期橫跨1-5年,如2年後決定不再續約是否需要賠償佣金予僱主?
例子:
2018年1月入職,1月公司與A客戶簽訂合約(我公司提供服務5年),我可獲1000佣金,並已於2月佣金與底薪一同發放,但如果我想2020年1月離職,但A客戶合約未完結,請問是否需要交還1000佣金?
現時工作已簽訂一年合約,合約中列名成功完成一張單則可獲一定佣金。
佣金在下一個月發放,但公司完成意思是指需跟進及完成整張單,每張單涉及服務年期橫跨1-5年,如2年後決定不再續約是否需要賠償佣金予僱主?
例子:
2018年1月入職,1月公司與A客戶簽訂合約(我公司提供服務5年),我可獲1000佣金,並已於2月佣金與底薪一同發放,但如果我想2020年1月離職,但A客戶合約未完結,請問是否需要交還1000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