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時收警告信
本人工作是時薪制,公司合約定明每月有(例如:100小時)底薪,員工之間可以互相調更,調更後若不足100小時也可領取100小時的工資。
但最近公司要求每位員工每月要工作起碼100小時,有員工因爲工時不足而收到警告信。
根據合約,並沒有列明每月工時要多於100,本人明白公司可以員工的表現來加以評核,但該員工從沒有遲到早退或擴工,只是在公司允許的情況下調更,而每次調更都是由公司批准的。請問這樣發出警告信是可以的嗎?好像太不合情理?這算是違反合約嗎?
本人工作是時薪制,公司合約定明每月有(例如:100小時)底薪,員工之間可以互相調更,調更後若不足100小時也可領取100小時的工資。
但最近公司要求每位員工每月要工作起碼100小時,有員工因爲工時不足而收到警告信。
根據合約,並沒有列明每月工時要多於100,本人明白公司可以員工的表現來加以評核,但該員工從沒有遲到早退或擴工,只是在公司允許的情況下調更,而每次調更都是由公司批准的。請問這樣發出警告信是可以的嗎?好像太不合情理?這算是違反合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