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對員工有薪病假及扣年假待遇不公
我在公司做左接近2年, 一路以來放病假(有醫生紙) 1 或 2 天公司都會出番全薪比我, 今個月的兩天病假 ~ 有醫生紙- 竟然扣全薪, 問點解? 答案係依照勞工法例連續 4 天 先會有4/5人工 ,另外10號風球那次九巴新巴都停駛,我沒辦法上班扣了1天AL, 中秋節放半日,由於我那天請了假,扣足全日,以上3樣我知道公司同事都沒扣到,這樣請問我可以投訴公司對員工不平等對待而追付嗎??雖然公司給是人情,但對員工待遇不公合法嗎?
我在公司做左接近2年, 一路以來放病假(有醫生紙) 1 或 2 天公司都會出番全薪比我, 今個月的兩天病假 ~ 有醫生紙- 竟然扣全薪, 問點解? 答案係依照勞工法例連續 4 天 先會有4/5人工 ,另外10號風球那次九巴新巴都停駛,我沒辦法上班扣了1天AL, 中秋節放半日,由於我那天請了假,扣足全日,以上3樣我知道公司同事都沒扣到,這樣請問我可以投訴公司對員工不平等對待而追付嗎??雖然公司給是人情,但對員工待遇不公合法嗎?
多謝 閣下的查詢。正如 閣下於上文所提及 ,「給予全薪病假津貼」(即是少於連續四日)及「中秋節放半日假」都是優於《僱傭條例》要求的福利。這方面要以僱傭合約或雙方協定為準!而公司有權與不同的員工定立不同的合約條款,只要不違反法例底線。
所以,如需準確回答 閣下的提問,就要 閣下告知我們入職時與公司的協議,包括合約內容或雙方的協定,如公司有否規定中秋節正日上班放半天,但請假就需扣全天。同時, 閣下有否問公司為何一直給予全薪病假津貼,突改為跟隨僱僱條例,這裏可能有機會涉及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
*僱傭合約是指僱主和僱員訂立的僱傭協議。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並可包含明言或暗示的條款。
而就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安排方面,現時只有<<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作為指引參考,並不俱法律效力。當然,如僱主減少僱員有權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及休息日,以補償因發出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而損失的工作時間,即屬違法 (這裏乃指打風當日)。所以,假若 閣下是在風球除下後而無上班,則上述規定不適用,僱主扣減 閣下工資或假期並無違法。
工會正爭取政府修訂《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及盡快立法:https://www.hkflu.org.hk/?id=B002&news_cate=2&subm_id=2018092101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