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 by CCJ , Thursday, November 22, 2018, 16:11 (2668 天前) 想問一問, 如果公司本來限定左過年或聖誕一共已有8日假期 (公司定日子因company closure), 咁我仲可唔可以另外享有一年最少7天的有薪假期? 還是佢定左8天都已經算係cover左? Thanks!
年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November 28, 2018, 15:11 (2662 天前) @ CCJ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在受僱每滿12個月後,僱員須於隨後12個月之內放取應得的有薪年假。 如僱主所經營的機構因放年假而暫時全部或部分歇業,須於1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如僱員未足資格領取暫時歇業期間的年假薪酬,但因暫時休業而需要停工,則該僱員亦應在整段歇業期間享有年假及年假薪酬。 請準確告知該8日假期屬年假,一或是什麼假期? 現只能假設為年假,再假設公司在入職或在職期間已明確通告年假需於『聖誕或新年』放取,即年假歇業。就以上假設, 閣下就不能再額外享受有薪年假日數。 如需準確回答,請 閣下先向公司了解該8天是什麼假期?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