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補回日薪問題
你好!我這份工作月薪1萬元(2013年10月的工資為8000),2013年10月1日第一天上班,將於2014年7月31日最後一天上班,一星期上班5天,星期六及星期日休息,合約沒有說明休息日是否有薪。我有以下的問題:
1. 休息日上班:我總共有4天的星期日有上班,沒有補假或補錢。請問這4天的每日工資是a還是b:
a.[8000+(10000×9)]/304天(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的日數)
b.[8000+(10000×9)]/實際上班天數(包括有上班的星期六日)
2. 星期六上班:我也有4天的星期六有上班,也沒有補假或補錢。請問我是否有權要求公司要求補回這4天的工資?
3. 年假:我是否有6天年假?還是要工作滿一年才有年假?(合約沒有說明是否工作滿一年才有年假)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