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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病假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December 08, 2018, 16:51 (2652 天前) @ Siu bo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工傷病假必須有醫生証明(即病假紙),才可享有工傷病假錢。然而,如 閣下之休息日為有薪休息日的話 ,週六、日是可以享有薪酬的,但在 閣下的個案而言,領取休息日全薪不是首考慮,工傷病假的連續性才是最重要,假若 閣下星期六不去覆診或睇醫生,工傷病假有機會被中斷或完結。所以,假若身體仍然不適,建議閣下週六繼續前往醫院覆診或診症,以維持工傷病假的連續性,當然能否延續工傷病假(需否覆診)則取決於醫生的專業判斷而定。

有關法例詳情請參閱: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ecd/pco360.pd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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