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滿一年可享7天大假,但公司說按財政年度計算?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每受僱滿12個月後,僱員隨後12個月之內可放取應得的有薪年期,即2018/10/22 - 2019/10/23 可放取7天年假。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讓僱員放年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 萬元。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每受僱滿12個月後,僱員隨後12個月之內可放取應得的有薪年期,即2018/10/22 - 2019/10/23 可放取7天年假。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讓僱員放年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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