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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扣除20%人工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December 13, 2018, 10:50 (2647 天前) @ aa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無權非法扣除僱員的薪金,如僱員發現僱主非法扣除薪金,可向勞工處求助。僱主扣除僱員的工資是有法例規定: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3.pdf

僱主如非法扣除工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不過,根據 閣下提供的資料,僱傭合約中有相關的條款,是「限制性條款」和「懲罰性條款」,是否適用,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去判斷,其中一個重要原則就是需要判斷條款內的限制和懲罰『是否合理和切合實際』。根據過往案例,若該員工的離職確實會對公司造成實際損失,而條款所作的懲罰和限制可以切實反映該損失並保障到公司的實際利益的話,該條款是可以視為有效並予以執行的,如公司已支付培訓課程的學費。

相反,若公司並未產生或將不會產生任何損失,只是為阻嚇僱員或藉此從中得利的話,將被視為無效*。

我們建議所有僱員在簽訂僱傭合約時,須留意是否有違約金及在一定限期內不可從事相關行業等條款,由於在簽訂合約時,雙方理應自願及同意合約條款,一旦發生違約情況,僱傭雙方可能需要展開法律程序以釐清條款『是否合理和切合實際』。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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