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和僱佣合約,邊個大啲? by Rosa Ng , Thursday, December 13, 2018, 15:00 (2647 天前) 想請問一下,如我簽的僱佣合約和勞工法例有落差,應該以哪一方作準? 例如我的時薪為$60,勞工法例下如我遲到1分鐘,僱主可以扣我$1。 但簽公司合約如有列明,遲到1分鐘扣$2,而我簽署了。 在這情況下遲到了,我是按哪一個標準呢?
勞工法例和僱佣合約,邊個大啲? by 勞工界大帥哥, Thursday, December 13, 2018, 17:18 (2647 天前) @ Rosa Ng 誰大誰CHOCK誰正確。法例先行,合約條文次之。
勞工法例和僱佣合約,邊個大啲?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March 11, 2019, 21:36 (2558 天前) @ Rosa Ng 多謝閣下查詢。首先,只要不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勞資雙方可自行訂立合適的僱傭條款及條件,但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 按《僱傭條例》規定,僱員缺勤,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詳見《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三章:工資」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3.pdf 故此,應以法例先行作為標準,按實際缺勤時間扣除相應薪金。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