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年假計算
多謝 閣下的查詢。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假如 閣下11月30日為最後工作天,即剛受僱滿三個,則可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計算公式如下:受僱日數 / 365天 X 該假期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多謝 閣下的查詢。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假如 閣下11月30日為最後工作天,即剛受僱滿三個,則可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計算公式如下:受僱日數 / 365天 X 該假期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