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糧問題…求助
本人見左新工作全職10月5號開始上班,但是到了10月7號就聽說公司因租金問題要結業…工作了兩天的薪金,雖然不是多,但過了1個多月仍沒有收到,問公司負責出糧的人只是一天拖一天,只跟我說明天過,晚上過數,只是拖字訣,已經沒有辦法,只好求助……
本人見左新工作全職10月5號開始上班,但是到了10月7號就聽說公司因租金問題要結業…工作了兩天的薪金,雖然不是多,但過了1個多月仍沒有收到,問公司負責出糧的人只是一天拖一天,只跟我說明天過,晚上過數,只是拖字訣,已經沒有辦法,只好求助……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須儘快支付僱員應得的所有解僱補償,包括工資。除遣散費外,僱主最遲要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7天內支付解僱補償。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解僱補償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閣下可透過勞工處、勞資審裁處等法律途徑追索僱主。如需準確解答,請提供詳細僱傭合約或雙方協定內容。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