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糧單
多謝 閣下的查詢。雖然《僱傭條例》規定,所有僱主無論何時均須存放每一位僱員在過去12個月內的工資及僱傭紀錄。可惜法例只規定僱主需備存紀錄,並無規定僱主必須將紀錄給予僱員。
實際上,只要僱主沒有短付工資予僱員,其不給予糧單亦無違法。所以,公司是否給予工資紀錄或糧單均有不同的處理,當然僱員如有需要糧單而向僱主提出要求,我們認為公司應給予糧單避免爭議,尤其是一些工資計算複雜的情況,如有佣金。不過, 閣下公司過往5個月均有給予糧單,為何近月反而不給予,這方面只能由 閣下釐清原因,以及繼續與公司達成給予糧單的雙方協定!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