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可否随便更改上下班時間?
本人為夜班工,工作時間為晚上9:00至早上5:30,但僱主現在要改為8:30至5:00,但我如在這個時下班會沒有巴士回家,所以我不同意,但公司說我曾經簽過文件同意公司之班次安排不可拒絕,公司這可算不算違法?
本人為夜班工,工作時間為晚上9:00至早上5:30,但僱主現在要改為8:30至5:00,但我如在這個時下班會沒有巴士回家,所以我不同意,但公司說我曾經簽過文件同意公司之班次安排不可拒絕,公司這可算不算違法?
多謝閣下的查詢,公司是否有權力隨意更改僱員的上下班時間?這問題是須要視乎原本的合約是否有此規定及公司有沒有就此規定通知了僱員,如閣下原本的合約沒有此規定,公司是不能單方面隨意更改合約規定的。因此閣下首先是須要視乎自己有否真的簽過文件同意公司之班次安排,如沒有簽過,公司的說法是不成立的,閣下是有權拒絕公司的該項安排的。相反,公司在班次的安排上算不算違法,便須要視乎該安排對閣下是否有利益上的損失了,因為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更改僱傭合約條款是屬於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高先生/蔡先生
*僱主如證明根據下列 5 項理由中的任何一項而解僱僱員或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即屬具有正當理由:
• 僱員的行爲
• 工作所需的能力或資格
• 裁員或其他真正的業務運作需要
• 法例的規定(即如果僱員繼續在原來的職位工作,或繼續按原有的 僱傭合約條款受僱,即屬違法的情況)
• 其他實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