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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後請病假變no pay

by Ella, Sunday, January 06, 2019, 14:23 (2623 天前)

你好。我想問下,如果公司本身公司每個月有薪病假有2日,但合約寫明辭職後請病假變no pay leave.成唔成立?

辭職後請病假變no pay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January 07, 2019, 15:16 (2622 天前) @ Ella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而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如同時符合以下資格,便可領取疾病津貼:
1. 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
2.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及
3.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

由於資料不足,只能假設,假設 閣下病假符合上文第二段,即屬有薪病假;相反,不符合上文第二段任何一項,即為無薪病假。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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