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廿八日LAST DAY,但公司由年廿八開始放大假到年初十,唔知扣唔扣人工
多謝 閣下的查詢。假若 閣下最後工作日為年廿八(2019年2月2日),即該日後雙方已終止僱傭關係,則年廿九至年初十(2019年2月3-14日)公司年假歇業自然與 閣下無關,僱主只需支付工資至2019年2月2日。
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