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病假期間放勞工假

by Y, Wednesday, January 16, 2019, 18:59 (2613 天前)

請問病假期間僱主可不可以給勞工假我?
例如:我病期為一個星期3/2/2019-10/2/2019(剛好撞正農歷新年),但事前已經通知僱主,僱主可不可以在我病假期間放我年初一至三的勞工假?在這情況下我病假和勞工假是否重疊了?可不可以補回勞工假?

病假期間放勞工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January 21, 2019, 17:02 (2608 天前) @ Y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假若病假與法定假日(勞工界)重叠,當法定假日出全薪,而僱主不需要另補病假及疾病津貼予該僱員。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