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間放勞工假
請問病假期間僱主可不可以給勞工假我?
例如:我病期為一個星期3/2/2019-10/2/2019(剛好撞正農歷新年),但事前已經通知僱主,僱主可不可以在我病假期間放我年初一至三的勞工假?在這情況下我病假和勞工假是否重疊了?可不可以補回勞工假?
請問病假期間僱主可不可以給勞工假我?
例如:我病期為一個星期3/2/2019-10/2/2019(剛好撞正農歷新年),但事前已經通知僱主,僱主可不可以在我病假期間放我年初一至三的勞工假?在這情況下我病假和勞工假是否重疊了?可不可以補回勞工假?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假若病假與法定假日(勞工界)重叠,當法定假日出全薪,而僱主不需要另補病假及疾病津貼予該僱員。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