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強積金條例》,要供款的「有關入息」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已支付或須支付予僱員的任何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但不包括《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下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假若僱員懷疑僱主少供款項,可致電強積金管理局作投訴及追索僱主,電話:2918 0102 (星期一至五上午8:45至下午5:45)。投訴程序:http://www.mpfa.org.hk/tch/main/contact_us/complaints/employers/index.jsp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