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年假問題
本人公司在2019年1月21日下午約6時在公司電郵系統內告知公司員工2019年2月4日為公司指定年假。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須在假期開始前至少14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日期。
在上述情況,僱主的通知期是否只有327小時,是否不足14天 (14天X24小時=336小時,本公司上班時間為上午9:00)?
本人公司在2019年1月21日下午約6時在公司電郵系統內告知公司員工2019年2月4日為公司指定年假。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須在假期開始前至少14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日期。
在上述情況,僱主的通知期是否只有327小時,是否不足14天 (14天X24小時=336小時,本公司上班時間為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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