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期問題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7天。
工資期最後一天是那日法例並無規定,以入職時公司公佈的日子或僱傭雙方的協定為準! 由於資料不足,只能假設,假設公司規定每月7日為出糧日(即工資期最後一天),按法例僱主最遲需於每月14日或之前支付工資予僱員,否則違法。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