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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務員合約員工可以連續工作超過12小時嗎?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January 31, 2019, 15:33 (2598 天前) @ 自己

多謝 閣下的查詢。現時《僱傭條例》並沒有條例規定僱員連續工作時數的上限,標準工時未立法。所以僱員應在簽訂合約時與僱主協商,達成雙方都同意的每日工作時數。因此,建議 閣下可先翻查合約有否訂明每日的工作時數。

當然,部份行業如專營巴士司機乃有「指引」,規定每日工時。但「指引」非法例,遵守與否全在於僱主是否自律。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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