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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薪金計算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January 31, 2019, 16:36 (2598 天前) @ 小卡

多謝 閣下的查詢。《僱傭條例》每日平均工資計算方法是針對法定權益*,但當月工資計算並無規定公式,有月薪除以當月日數#;有月薪除以30天#;有年薪除以365天#,各有不同。以 閣下提供的資料,年假薪酬為總收入(剔除「不予計算在內」的期間及工資)除以正常有薪工作日數便可知。

至於2月的工資,基於 閣下的工資結構,要分兩部份計算,首先底薪計算,其次為佣金計算(按合約規定)。

* 假日薪酬、年假薪酬、疾病津貼、產假/侍產假薪酬、年終酬金、代通知金,須以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並在計算平均工資時,剔除「不予計算在內」的期間及工資。
#假設休息日有薪

附上例子謹供參考: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Appendix1.pd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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