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年假
我於2018年9月15日入職,公司政策做滿一年可享14日年假,可以預支。 我於2019年1月已經請了5天年假,假如我2019年5月辭職, 公司需按比例發放年假薪金嗎?
我於2018年9月15日入職,公司政策做滿一年可享14日年假,可以預支。 我於2019年1月已經請了5天年假,假如我2019年5月辭職, 公司需按比例發放年假薪金嗎?
終止僱傭合約時的年假薪酬
假期年是指僱員開始受僱日及其周年日起之後的 12 個月期間。
如僱員受僱滿整個假期年而仍未放取有薪年假,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
傭合約,僱主須支付工資給僱員以代替未曾放取的年假,而在計算該等年
假薪酬的每日款額時,應以「終止合約的日期」為「指明日期」。
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 3 個月但不足 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
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 3 個月但不足 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
當然,由於 閣下已預支5天年假,在計算出按比例年假日數後需扣減該預支年假日數#,如有餘下日數則僱主才需支付年假薪酬。
*年假薪酬須以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並在計算平均工資時,剔除「不予計算在內」的期間及工資。
#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
有關詳情,請參閱: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4.pd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