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年假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 3 個月但不足 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
當然,由於 閣下已預支5天年假,在計算出按比例年假日數後需扣減該預支年假日數#,如有餘下日數則僱主才需支付年假薪酬。
*年假薪酬須以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並在計算平均工資時,剔除「不予計算在內」的期間及工資。
#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
有關詳情,請參閱: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4.pd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