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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used annual leave encash & unpaid leave扣錢 計法不一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February 15, 2019, 10:50 (2583 天前) @ Gash

你好!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而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放取年假首天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年假薪酬計算方面 貴公司是依足法例計算。至於unpaid leave<<僱傭條例>>並無相關無薪假的條文,法例亦無規定當月月薪計算公式,故以僱傭合約或雙方協定為準! 當然,我們認為公司計算年假薪酬是除以365天,即休息日屬有薪,那理論上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月薪除以當月日數,或月薪除以30天,或年薪除以365天,是較為公平的做法。

當然,基於合約有註明unpaid Leave deduction = monthly salary / 20.5,這一條款有否終止或減少僱員權利,可能需要透過法庭法官的裁決方能解決爭議。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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