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離職通知期內公司可否解僱員工
謝謝回覆!
現在情況是本人於2月1日提交辭職信,注明生效日為3月4日(last day Mar 3),當時僱主已同意並接受請辭。及至近日因本人拒絕加班一事與僱主有分歧,現僱主提出由於本人的通知期長過一個月,僱主希望本人提早離職,並且不會發放3月1-3日的薪金,請問僱主是否有權單方面要求僱員提早離開而不支付3月1日至3日的代通知金?有否相關條文可供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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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情況是本人於2月1日提交辭職信,注明生效日為3月4日(last day Mar 3),當時僱主已同意並接受請辭。及至近日因本人拒絕加班一事與僱主有分歧,現僱主提出由於本人的通知期長過一個月,僱主希望本人提早離職,並且不會發放3月1-3日的薪金,請問僱主是否有權單方面要求僱員提早離開而不支付3月1日至3日的代通知金?有否相關條文可供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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