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 閣下的查詢。首先要釐清 閣下半職工作是否符合連續性合約的規定,即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 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俗稱:4.1.18)。
假設符合4.1.18,是可享有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但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應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
所以, 閣下的問題第二個重點在於休息日是否有薪或無薪? 但這方面請自行與公司方面釐清。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