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 放年假與休息日掙取是否掛勾 ?
例:
本人公司辨公時間是星期一至日,而每逢星期一是本人之休息日。但一星期前放了有薪假期(11-16號 星期二至星期日),公司說因沒有連續上班7日,所以17號沒有給予休息日是否合理?謝謝
此情況是否公司仍需給予休息日(不論有薪/無薪)員工,因為法例只列明七天中的一天,并沒有「工作七天」的字眼
謝解答。
例:
本人公司辨公時間是星期一至日,而每逢星期一是本人之休息日。但一星期前放了有薪假期(11-16號 星期二至星期日),公司說因沒有連續上班7日,所以17號沒有給予休息日是否合理?謝謝
此情況是否公司仍需給予休息日(不論有薪/無薪)員工,因為法例只列明七天中的一天,并沒有「工作七天」的字眼
謝解答。
例:
本人公司辨公時間是星期一至日,而每逢星期一是本人之休息日。但一星期前放了有薪假期(11-16號 星期二至星期日),公司說因沒有連續上班7日,所以17號沒有給予休息日是否合理?謝謝
此情況是否公司仍需給予休息日(不論有薪/無薪)員工,因為法例只列明七天中的一天,并沒有「工作七天」的字眼
謝解答。
你無L錯,關於休息日法例原文係咁寫。
17.休息日的給予
(1)除本部條文另有規定外,凡根據連續性合約由同一僱主僱用的僱員,每7天期間須獲給予不少於1個休息日。 (由1976年第71號第3條修訂)
(2)僱員除根據第39條有權享有法定假日、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外,尚有權享有休息日。(由1973年第39號第3條代替)
關鍵字眼係「連續性合約」,至於咩係「連續性合約」??法例原文附表1「連續性僱傭」有交代
多謝 閣下的查詢。 閣下的部份理解是沒有錯的,放取年假並不影響享有每7天不少於1天休息日的權利,所以 貴公司需給予該週休息日,否則違法。
一般而言,放取事假或無薪假(停薪留職)期間的有薪休息日爭議較大。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