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問題,強積金問題。
多謝 閣下的查詢。假若僱主沒有提供工資及僱傭紀錄,除繼續向僱主索取外,僱員亦應自行列表記錄相關資料。
一般而言,僱主辦理強積金開戶手續後,強積金受託人會向僱員發出參與通知。假若不知僱主是否已開戶或供款,僱員可致電強積金管理局熱線:2918 0102跟進或投訴[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5時45分 (公眾假期除外)]。
而有薪年假,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計算公式為:受僱日數 / 365天 X 該假期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如有需要,僱員可透過勞工處、勞資審裁處等法律途徑追討。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