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全職員工既定義同超時工作既問題
我老闆要求每天10到6既時間返工,但就因本人既交通時間表問題被要求一定要OT
想請問OT其實係咪要睇我願唔願意OT而去OT?姐係唔係佢要我OT我就一定要OT,,同埋如果顧主要求上班時間係10點,但佢要求係10點以前去公司範圍外做野好似扲貨之類其實係咪已經算係計緊返工時間包括係地方A去自己工作地方既交通時間?
關於大假,係咪做滿1年先俾扲?姐滿365日先有,姐係我現時已經做左8個月係咪都要等到滿12個月先可以坅得,
如果做滿12個月先扲得咁第二年既大假係咪又要等12個月先可以扲假因爲之公司係新一年當1月1就有大假可以任意係邊個月放。。
OT的計算放法係點,係咪如果原本工作時間為收6點但我工作至6:10分咁果10分鐘係唔係都算ot我可以累積到滿半小時或1小時去計去薪金到呢?
MPF係咪只計底薪,姐係如果我有OT係咪唔會令到我MPF要供多啲,同埋全職係月薪咁點樣計到自己OT既時薪幾多錢?因為佢只係話會計OT錢但就冇講過OT既時薪係幾錢。。。
問題大概係咁多,麻煩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