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問題
全職2月1號開始上班,5.5工作天,放了六天例假,2天無薪勞工假,工資計算方法如何
全職2月1號開始上班,5.5工作天,放了六天例假,2天無薪勞工假,工資計算方法如何
多謝 閣下的查詢。《僱傭條例》只對法定權益設有計算公式,一般而言不同公司對當月薪酬或各有計算公式,如月薪 除以 當月日數/30天/365天#。
#假設休息日有薪
由於資料不足,只能假設。假設 閣下休息日(例假)屬有薪,則該月的薪金應以下例方式計算﹕月薪 - (每日平均工資* X 2天無薪勞工假),相反如休息日為無薪,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則須剔除休息日的日數。
*以月薪除以當月日數(28 天),得出每日的平均工資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邱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