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法定假 by Henry , Saturday, March 09, 2019, 15:07 (2561 天前) 請教大家, 如果我追返公司之前日薪的法定假, 佢應該是用之前日薪的計定是用現在簽約長工的月薪計? 即是現在月薪÷30日=
追回法定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March 25, 2019, 17:28 (2545 天前) @ Henry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法定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法定假日當天或首天 由於資料不足,如需準確解答請提供更多資料,如日薪與長工的受僱期是否連續,一或是斷開。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