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職業病求助
多謝 閣下查詢。
例須補償的職業病共有51種,主要按三條條例所訂明的疾病來分類。根據《僱員補償條例》,48種例須補償的職業病分為四個不同因素所致的疾病,包括物理、生物、化學及其他因素。
詳見: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oh/OccupationalDiseases.pdf
閣下文中提及曾放取病假,請問所指是否《僱傭條例》中的「有薪病假」?
關於有領取疾病津貼的資格、有薪病假的累積方法,詳見: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5.pdf
工友如懷疑自己患上附表指明的職業病,應盡快求診並向主診醫生詳述病患,及所從事的職業詳情,以協助醫生診斷。如發現自己出現法定職業病以致喪失工作能力,並符合要求的話,可以按法例申請補償。勞工處轄下有兩個職業健康診所,分別位於粉嶺(電話3543 5701)及觀塘(電話2343 7133)為在職人士預防、診斷和治療與工作有關的疾病,促進在職人士的健康。
至於對於不明來歷的干擾,工友有權以保護個人私隱為由而保持緘默。如果屬於法定機構的調查工作,工友應該積極參與其提供準備資訊,以助自己申索法定權益。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邱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