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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法定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March 25, 2019, 17:28 (2545 天前) @ Henry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法定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法定假日當天或首天

由於資料不足,如需準確解答請提供更多資料,如日薪與長工的受僱期是否連續,一或是斷開。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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