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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計算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March 30, 2019, 12:05 (2540 天前) @ Mr Yip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假若通知期是以日或星期為單位,則計算公式如下:
發出終止合約通知的日期前12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X 通知期內通常須付給僱員工資的日數 = 代通知金

*在計算每日或每月平均工資時,須剔除(i)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侍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僱主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ii)就該期間已支付的款項。

每日平均工資計算公式:發出通知前12個月的總薪酬 / 365天#
#假設週六日為有薪休息日,如無薪則請自行扣減日數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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