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通知期內放有薪年假
我2018年3月13日入職,到今年3月25日辭職,而我的合約寫到我做滿一年後可以有14日大假。
我這1年共放了9日大假,想在通知期內放剩餘的5日大假。但公司說其實我這1年根本沒有任何大假,那14日大假是指2019年3月13日後才可以放,而且要在2019年不離職才能得到全部14日大假。而我4月尾離職,只可以按比例得到2天假。
但是勞工法例也講出做滿3個月而未夠1年辭職,也可以按比例放假,但我做夠一年竟然1天假也沒有!
請問那5天大假我是否應得的?
我2018年3月13日入職,到今年3月25日辭職,而我的合約寫到我做滿一年後可以有14日大假。
我這1年共放了9日大假,想在通知期內放剩餘的5日大假。但公司說其實我這1年根本沒有任何大假,那14日大假是指2019年3月13日後才可以放,而且要在2019年不離職才能得到全部14日大假。而我4月尾離職,只可以按比例得到2天假。
但是勞工法例也講出做滿3個月而未夠1年辭職,也可以按比例放假,但我做夠一年竟然1天假也沒有!
請問那5天大假我是否應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