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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花紅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April 13, 2019, 17:45 (2526 天前) @ 張先生

多謝 閣下的查詢。首先要釐清花紅是否符合年終酬金的定義*,否則有機會屬賞贈性質或隨僱主酌情發放的款項#。

*僱員以連續性合約受僱滿整個酬金期,便可獲得年終酬金。酬金期應根據僱傭合約內指明的期間,如果沒有指定,則以農曆年度計算。

#凡於1997年6月27日後所訂立的僱傭合約,除非合約中有相反的書面條款或條件,否則便推定每年發給僱員的酬金或花紅不屬賞贈性質和不是隨僱主酌情付給的。

簡單來說,請釐清或告知花紅發放準則:是受僱滿一年(酬金期)便會發放,無其他條件;一或是要視乎工作表現等條件,如營業額是否達標?

請提供更多資料,我們方能準確解答。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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