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一月內累積申請两天病假會扣OT鐘數
如題
如一月內累積申請两天病假會被扣OT鐘數
合約和員工守則都無列明事項
請問這樣做是否違法?
或者,會否存有灰色地帶?
如題
如一月內累積申請两天病假會被扣OT鐘數
合約和員工守則都無列明事項
請問這樣做是否違法?
或者,會否存有灰色地帶?
你好!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符合領取病假的要求, 僱主不可以用加班時數在病假內扣除, 或要求僱員補回上班日。如有醫生證明文件,僱主必須給予員工放病假。如不合理扣薪酬或假期,僱員可向勞工處投訴。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