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假,公眾假期及年假
多謝 閣下的查詢。《僱傭條例》中的法定假日(勞工假)、年假*是以日數計算,並無規定時數。香港亦無就標準工時立法,故工時是以僱傭合約或雙方協定為準!
*《僱傭條例》中並無公眾假期條款
如果僱主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工作,須在法定假日前或後的60天內安排另定假日給僱員。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讓僱員在法定假日、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放假,或不支付假日薪酬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