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期內申請無薪假期
合約訂明首個月試用者,任何一方可於通知對方7日後辭退。此7日內,如有事需請無薪假期至最後工作天,會否造成通知期不足嗎?
以上並沒有提及以代通知金代替通知期。
合約訂明首個月試用者,任何一方可於通知對方7日後辭退。此7日內,如有事需請無薪假期至最後工作天,會否造成通知期不足嗎?
以上並沒有提及以代通知金代替通知期。
合約訂明首個月試用者,任何一方可於通知對方7日後辭退。此7日內,如有事需請無薪假期至最後工作天,會否造成通知期不足嗎?
以上並沒有提及以代通知金代替通知期。
勞工法例:試用期內首月,勞資雙方解約無需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公司做法表證違法。
【完】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試用期內的首個月終止合約是無需要給予 對方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的。即使合約內已訂明有關條款,但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2779 3766或 2779 7922(深水埗區) / 2781 0983(旺角區)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