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首3個月 會享有勞工假薪酬?
工作期由2018年4月 至 2019年6月 連續性工作15個月
公司出了 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 總12日假日薪酬
並沒有包含 工作頭3個月 2018/4-6月 的假日薪酬
請問工作頭3個月 2018年4-6月 總有3天法定假日
僱主 是否不需支付 ?
是否工作後3個月 之後才開始享有法定假日薪酬 ?
工作期由2018年4月 至 2019年6月 連續性工作15個月
公司出了 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 總12日假日薪酬
並沒有包含 工作頭3個月 2018/4-6月 的假日薪酬
請問工作頭3個月 2018年4-6月 總有3天法定假日
僱主 是否不需支付 ?
是否工作後3個月 之後才開始享有法定假日薪酬 ?
工作期由2018年4月 至 2019年6月 連續性工作15個月
公司出了 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 總12日假日薪酬
並沒有包含 工作頭3個月 2018/4-6月 的假日薪酬請問工作頭3個月 2018年4-6月 總有3天法定假日
僱主 是否不需支付 ?是否工作後3個月 之後才開始享有法定假日薪酬 ?
問:請問工作頭3個月 2018年4-6月 總有3天法定假日 僱主 是否不需支付 ?
答:唔一定。視乎合約內容有無好過勞工法例
問:是否工作後3個月 之後才開始享有法定假日薪酬 ?
係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四章:休息日、法定假日及有薪年假」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4.pdf
詳見 PDF 第2頁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所有僱員,不論服務年資的長短,均可享有12天法定假日。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
簡單來說,僱員入職首三個月內的法定假是無薪的,受僱滿三個月後的法定假日才有薪。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2779 3766或 2779 7922(深水埗區) / 2781 0983(旺角區)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