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被拖糧
我七月係某公司做左一個星期 佢話每個月7/8號會出糧 但係到醫加都未出 算拖糧嗎
p.s返工時已提供身分證和銀行卡副本 但未提供住址證明 會否影響出糧時間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須盡快支付僱員應得的所有解僱補償。除遣散費外,僱主最遲要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 7 天內支付解僱補償。即閣下7月工作了一星期便終止了合約,如僱主在終止合約7天後,還未支付工資,就算欠薪了。因此閣下是可以引用法例,向僱主申索所欠之薪金,而現在欠薪是刑事法例。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另外未提供住址證明是不能構成唔出糧的理由,所以公司都應該按時支付工資。如有其他問題,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