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無理解僱同合約問題

by Veena @, Wednesday, July 31, 2019, 18:19 (2417 天前)

6月7開始返工 7月31號本人例假 因為老闆們冇一早傾好颱風工作守則 我就係群組到發左3張勞工處颱風工作安排 之後被無理解僱 咁樣有冇得賠? 另外想問一下 因為返工時冇簽訂雇傭合約 佢而家想出小糧比我 咁我可唔可以告佢

無理解僱同合約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August 01, 2019, 16:55 (2416 天前) @ Veena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在以下情況,可即時解僱僱員,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如果僱員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
1.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2. 行為不當;
3. 欺詐、不忠實;或
4. 慣常疏忽職責。
僱員參加罷工,並非僱主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合約的合法理由。

如非以上原因,僱主需給予僱員應得之法定權益。另外,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並可包含明言或暗示的條款。如僱主未能依時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須就欠薪支付利息給僱員。

如僱主未有履行《僱傭條例》支付工資的責任,應僱促行動。如閱下欲就與《僱傭條例》或僱傭合約有關事宜向勞工處作出查詢、投訴或提出申索,請按有關的工作地點到附近的勞資關係科辦事處求助: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D565.pd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此主題 RSS Feed